因台风“麦莎”雨量过大造成房屋积水,装修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2005)普民三(民)初字第**号
原告:沈**及陆**
被告:上海某装修公司
案情简介:
办案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6000元。
争议焦点:
本案原告的损失是否是由被告装修不当造成的,被告是否应对原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被告提出如下意见:1、被告在装修过程中确实对原告阳台的地漏进行过改装,但改装后的地漏是否符合要求,则要由专门机构进行鉴定。2、原告对装修工程已经进行过验收,证明原告的装修及用材是不存在质量问题的。3、事发时距装修结束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内,地漏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进入杂物、污物等从而影响其排水。4、原告在发现房屋进水时并未立即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原告对此应承担责任。5、原告的损失与恶劣的天气有很大关系,存在着意外因素。经过开庭审理,法官基本采纳了被告的代理意见,原告也知道其胜诉很难,如果申请专家鉴定的话又要交纳巨额的鉴定费,而且很可能得不到支持,原告也希望法院进行调解,基于同情和提高商誉的考虑,被告同意补偿原告6000元。双方达成调解方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