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律师代理原告在沈阳市皇姑区法院(2013皇民三初字第1047号)调解结案12万3千多元,顺便提及一下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法院结案方式中,调解结案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一定的优势,调解方式基本不会影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双方化解纠纷提供了比较好的基。欣谒郊霸缃饩鼍婪。法院会对双方当事人下达《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与我们常见的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可以依法依照调解书内容申请人民法院对对方当事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调解书不存在不服调解书,上诉到上一级法院继续审理之说,避免了二审对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综上,如果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本律师亦主张以调解方式结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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