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民事法律关系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民事法律关系律师在线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民事主体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四章继承 第五章物权 第六章债权 第七章知识产权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内容是什么?华律小编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6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庭辩结束前选适用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条并没有对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范围做出特别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规定,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进行选择。
国外就医超一年也不属经常居住地
该解释明确,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2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8日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凡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凡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12〕2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2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该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下面华律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该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三章婚姻家庭第四章继承第五章物权第六章债权第七章知识产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
立案后撤诉有什么后果 2026-09-22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撤诉后果如下: - 诉讼费用承担:减半收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撤诉后,诉讼时效从撤诉裁定送达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意味着原告后续仍可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 - 视为未起诉:法院准许撤诉裁定生效后,诉讼程序终结,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恢复到未起诉前状态。 撤诉是当事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但撤诉应谨慎决定,否则可能影响权利维护及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比如有些案件撤诉后再起诉,可能因证据等问题面临更复杂局面。若有撤诉打算,建议咨询律师,充分了解撤诉后果及对案件的影响,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详情]
立案后撤诉有什么后果 2026-09-22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撤诉后果如下: - 诉讼费用承担:减半收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撤诉后,诉讼时效从撤诉裁定送达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意味着原告后续仍可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 - 视为未起诉:法院准许撤诉裁定生效后,诉讼程序终结,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恢复到未起诉前状态。 撤诉是当事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但撤诉应谨慎决定,否则可能影响权利维护及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比如有些案件撤诉后再起诉,可能因证据等问题面临更复杂局面。若有撤诉打算,建议咨询律师,充分了解撤诉后果及对案件的影响,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详情]
拘留释放后还会被拘留吗 2026-09-22
拘留释放后是否会再次被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等法定情形被释放,之后若发现新的证据或符合其他拘留条件,仍可能再次被拘留。 若存在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再次实施拘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总之,拘留释放后仍有再次被拘留的可能性,关键取决于后续是否出现新的符合拘留条件的情况。[详情]
拘留释放后还会被拘留吗 2026-09-22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