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网址

在线咨询

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网址:成功案例

您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拆迁安置案件

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网址:同住人在上海房屋动迁时是否有利益何分割

来源:韦勇律师发表时间:2015年10月09日浏览:5508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案情简介】:

原告陆明系被告齐喜的外甥,被告齐喜与被告彭培为夫妻关系,被告齐丰为双方所生之子。

2010年5月因上海合肥路某弄某号二层亭子间动迁,被告彭培与拆迁人签订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适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协议约定房屋承租人为被告彭培,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人民币70余万元,差额面积部分货币补偿款人民币16.7万元,各项奖励费人民币45万元左右。被告彭培购买了本市康佳路的房产两套,货币补偿差额人民币13万元由彭培领取。

通过到动迁组调查,查明系争房产所在动迁地块居住困难家庭为彭培,户籍人数为原告与被告四人,核定人数为六人,齐丰妻子和小孩未引进户口。两套康佳路房产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分别登记为齐丰、彭培和齐喜。(以上为真实案例,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法院判决】

被告彭培、齐喜及齐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给付原告陆明人民币18万元。

【律师评析】

诉讼过程中,法院采纳了原告代理人的意见,认为原告根据国家政策将户口迁入系争房产,在动迁过程中被列入居住困难家庭核定人数,作为动迁安置房的认定人数之一,且其未在本市享受过福利分房,故原告有权利享受动迁安置。

法院考虑到原告与被告共有动迁安置所购房不利于双方矛盾解决,且系争房产来自于被告彭培单位分配,原告未对动迁房取得做出贡献,故酌情分得部分动迁安置款,做出了如上判决。

本文涉及人名均为化名

0 收藏 举报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问律师
相关知识
相关咨询
地区找律师
热门标签

合伙企业法法律法规

球信网体育(中国)官网_球信网体育娱乐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