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贿赂有哪些规定?商业犯罪有哪些类型?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是什么?商业贿赂犯罪的数额和情节规定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条件和处罚?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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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犯罪的主要类型:
(一)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犯罪
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商品生产过程中,违反商品生产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些行为又可以分为:
1、生产伪劣商品罪。
这些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生产伪劣商品罪。具体包括:生产伪劣产品罪,生产假药罪,生产劣药罪,生产不合格食品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不合格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伪劣农用资料罪,生产不合格化妆品罪。
2、与商品生产活动存在密切关联的犯罪。
这些犯罪本身虽不属于商品生产型犯罪,但它们与商品生产活动存在着密切联系,或者说它们直接从属于商品生产活动。这些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
在涉及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问题上,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行贿主体限于“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不限于经营者,只要是商事活动的参与人就都有可能构成商业贿赂犯罪。商事活动的参与人可以是经营者,但并不限于经营者,如在商事活动中掌握商事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重要主体。当然,经营者可能构成商业贿赂犯罪,也可能不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经营者在商事活动中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贿赂犯罪是商业贿赂犯罪,如果是为获取经济利益以外的利益而实施的贿赂犯罪则就不属于商业贿赂犯罪。因此,如把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仅限于经营者,不但把主体范围缩小了,而且还不能充分揭示商业贿赂犯罪主体的本质所在。
2006年的中国现行刑法《修正案(六)》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体扩大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表明在实践中如其主体只是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尚不足以涵盖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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