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需要。本专题将为大家介绍拆迁补偿面积的计算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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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2011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华说,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
“截至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到2011年年底应该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自2011年5月6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来,在目前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遭遇了一部分政策问题,确权登记发证进展较为缓慢,为推动确权登记发证顺
相关法律知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标准在其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有详细的说明,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种植的药材怎样补偿 2026-09-22
征收土地时,对于种植的药材补偿通常如下: 1. 土地补偿费:根据该土地所在区域的土地年产值等因素来计算。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例如6到10倍。 2.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到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药材就属于青苗范畴。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通常会根据药材的品种、生长阶段、产量预估等确定具体补偿金额。比如处于生长初期的药材,补偿会相对低一些;接近收获期的,补偿会高些。 4. 额外损失补偿:如果因为征收导致药材无法及时收获销售等产生的额外损失,如运输成本增加、销售机会丧失等,也可以与征收方协商要求合理补偿,但这部分补偿通常没有统一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被征收人要及时与征收方沟通,了解补偿程序和标准,对不合理的补偿要求可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合理权益。[详情]
哪些要素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026-09-22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2. 主观方面:故意,并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仍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并希望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3.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严禁非法倒卖,该罪旨在维护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 4.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串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与他人暗中勾结,共同策划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达到一定数额等。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等多种情形。 一旦行为符合上述构成要素,就可能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详情]
哪些要素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026-09-22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2. 主观方面:故意,并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仍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并希望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3.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严禁非法倒卖,该罪旨在维护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 4.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串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与他人暗中勾结,共同策划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达到一定数额等。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等多种情形。 一旦行为符合上述构成要素,就可能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详情]
店面拆迁是怎么样赔的 2026-09-22
店面拆迁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店面的建筑面积、结构、装修等因素,通过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拆迁导致店面无法正常经营,会补偿这段时间的经营利润损失、员工遣散费用等。一般根据店面近段时间的平均盈利情况来计算。 3. 搬迁费用补偿:涵盖店面内设备、货物等的搬运、运输费用,以及重新安装调试设备的费用。 4. 装修附属物补偿:对店面的装修、招牌、附属设施等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各地有所不同。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拆迁方提供详细的拆迁补偿方案,并查看相关评估报告。如果对补偿不满意,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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