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琬琳律师--武汉婚姻家事律师(加微信18186662832免费咨询),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武汉市律协婚姻家 [更多]
丁嫣律师,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婚姻家事部主任律师,湖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武汉市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一级婚姻家 [更多]
杨小珍律师,擅长离婚、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领域:详细电话咨询:13628648416(微信同号) [更多]
离婚起诉并非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进行。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一般来说,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对于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较为复杂。如果...
外孙在特定情况下是有可能继承外婆遗产的。 如果外婆没有立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此时,外孙想要继承外婆遗产,存在几种可能情形。若外孙的母亲在其外婆去世前就已经离世,那么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外婆的遗产份额。比如外婆...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后房产证的处理方式如下。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据离婚协议等相关约定,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变更登记。比如,一方放弃房产份额,将其份额变更至另一方名下,这样房产证上就只登记另一方的名字...
一张“结婚证”引发历时三年两级法院六份文书——从“被诉离婚、被索赔百万、被举报重婚”到同居定性、抚养权两审全胜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 郭春华律师团队 承办一 案件背景:长期“事实婚姻”表象下的三重危机委托人张先生(化名)与王女士(化名)相识后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因当时张先生未达法定婚龄,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后通过非正规途径取得一份“结婚证”,王女士据此以“婚迁
离婚后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分割?律师精准主张公积金还贷补偿款获法院全额支持【案情介绍】当事人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婚后共同居住于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该房屋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双方经诉讼离婚时,因对方未提供购房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及还贷明细,法院未对该房屋共同还贷部分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就共同还贷部分无法协商一致,当事人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支付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款项。【案件分析】本案核心争议点在
离婚纠纷的圆满化解,本律师代理闫先生(化名)。闫先生与卫女士(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于当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5月举办婚礼。因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破裂。10月,双方再次争吵后,卫女士离家分居至今。闫先生曾多次提出协议离婚,但卫女士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确定以诉讼为手段
摘要: 离婚分居,对方给孩子报思维课、武道课,一审竟判你承担一半?小石不服。吴锡滨律师二审聚焦“未协商、非必需”,成功剔除不合理教育费,改判支付66417.67元,并明确后续治疗费凭正规票据各半承担。正文好的民商事律师,往往有共性:专业能力硬、实战经历足、从业经验深、抗压能力强。尤其离婚纠纷,看似家长里短,实则涉及抚养权、抚养费、财产补偿、证据认定,二审改判难度不小。吴锡滨律师,江苏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