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你所述事实,对方应该至少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先报警了
可以留下联系方式 加了或电联帮你评估一下
1. 违规住改商,法律直接禁止 《民法典》第279条:住宅改经营性作坊,必须经整栋利害关系业主全部书面同意;木材加工产生噪音、粉尘,属于高污染业态,即便有人同意也不允许在居民楼开办,对方私自经营5年完全违法。 ? 2...
网络互曝引发人格权侵权纠纷,大庆赵许江律师以“证据固定+精准反诉”助当事人双向担责摘要分手了,气不过,把聊天记录发到网上直播里,对方也发了,越吵越凶,最后闹到法庭互相起诉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大庆赵许江律师接手后,没有急于争辩“谁先骂的”,而是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固定网络直播录屏、短视频内容、社交聊天记录等全部电子证据,区分公开信息与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边界。庭审中针对对方侵权行为依法提起反诉,
摘要小红书发了张照片,转眼在淘宝上看到自己成了别人家商品的“代言人”——商家连招呼都没打就拿去卖货。面对这种情况,大庆赵许江律师没有直接起诉,而是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完成公证取证、电子存证,将账号权属、侵权截图、店铺信息、维权支出票据等全部证据锁死。庭审中,法院认定被告以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原告肖像,侵权成立,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一、一张小红书的照片,成了淘宝商家的“免费广告”网络博主在
一、案情简介 本案系南充本地小区典型的邻里相邻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我方当事人为小区26楼住户,此前因房屋阳台排水管道改造,曾导致楼上27楼住户房屋出现反水漏水、墙面地板受损,经法院审理,我方当事人已依法承担对应赔偿责任,且早已整改修复管道、履行完毕全部判决义务。 时隔多年后,27楼住户再次声称房屋出现泡水受损情况,主观推定仍是我方当事人管道改造行为所致,遂将我方当事人、楼上住户、小区物业公司
日常生活中,手滑转错账的尴尬时有发生。当你发现一笔2万余元的款项误转入他人账户,对方不仅拒绝原路退回,还百般推脱甚至企图“以货抵债”,这笔钱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吗?面对这种典型的不当得利纠纷,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成为破局的关键。近日,义乌推荐律师陈凯凭借扎实的证据固定功底和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帮助当事人任某追回误转的22335元货款及利息,并借助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了一审终审,为当事人高效挽回了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