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看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宋某担任某公司的技术开发负责人,与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约定了公司开发的技术资料及信息为公司的绝密信息,不得对外泄露。后来该工作人员辞职,公司按保密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其补偿费用。后来公司发现市场一家公司销售与该公司开发的相雷同的产品,经核实得知,宋某离开该公司后又到现在公司担任技术人员。后来该公司向宋立颖律师咨询公司应如何处理,宋律师根据以往做过的案例及目前的法律规定,向公司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方案并指导公司对相应证据进行保存及确定,在与宋某及所在公司协商无果后,公司提出了仲裁申请。该案经仲裁审理后,裁决宋某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的裁决。
本案主要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如何保护,一般而言,由于各企业所属的行业不同,所以实施具体的措施有一定的区别。但总体来讲,企业要与特定岗位的一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协商一致约定保密协议中条款。如果双方就保密协议的内容未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以拒绝签订。另外,还要掌握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保密协议适用人员:《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法》将竞业限制人员限定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等三类人员。约定限定的时间: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法将竞业限制的由原来的最高期限三年缩短为二年。同时要注意对实行竞业限制人员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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