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网址

在线咨询

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网址:成功案例

您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工伤事故案件

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网址:60周岁以上可以认定工伤

来源:徐丰伟律师发表时间:2012年11月01日浏览:8706

到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仍在工作属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职工虽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一直没有享受退休待遇,并且仍在工作的现象。对于这些“超龄”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者,他们与单位建立的关系属于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

一.法律法规就退休年龄的规定。

对于退休年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做了规定,但是该办法适用的主体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并不适用于所有工人。主体上的限定,使得一些超龄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者排除在国务院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界限之外,不受约束。因而,从法律的角度讲,我国并未规定这类人的退休年龄,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一直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

二、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认定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的标准。

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了“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终止”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表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确定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者与单位是否为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的依据,到达退休年龄并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

附:相关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1、案例

  王女士生于1957年1月,1991年起到济南某制造公司工作,月工资为560元。期间,制造公司一直未给王女士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年7月28日至30日,王女士虽到制造公司报到,但未从事生产,之后未再到制造公司上班。2010年8月3日,王女士向济南市市中区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制造公司支付其解除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经济补偿及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差额。仲裁委以王女士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裁决不予受理,王女士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诉至法院。

  制造公司辩称,解除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经济补偿是建立在双方存在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的基础上,因王女士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已不再是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单位不应再支付其解除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经济补偿。

  另查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济南市市内五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60元;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为每月920元。

  法院认为:王女士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制造公司工作,由于在此期间王女士并未享受退休待遇,因此王女士与制造公司之间仍属于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制造公司向王女士支付的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王女士要求制造公司支付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差额,理由正当。根据《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报酬的,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者可以解除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因制造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属于未足额支付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报酬,王女士有权解除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并要求制造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据此,法院判决:解除王女士与制造公司的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关系;制造公司支付王女士解除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经济补偿15200元、差额工资2880元。

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

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

(鲁高法函[2009]31号)

最高人民法院:

0 收藏 举报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问律师
相关知识
相关咨询
地区找律师
推荐律师
热门成功案例
推荐律师
热门专题
推荐律师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快速发布问题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
球信网体育(中国)官网_球信网体育娱乐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