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此种情况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虑,原告撤诉说明婚姻存在可以挽回的可能性,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反复起诉的,则会对我国司法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加上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可草率决定,因此六个月后,法律视为已经充分考虑清楚,可以再次提起。
张男与李女系夫妻关系,婚后,张男醉酒回家,李女搀扶过程中,张男的手不小心甩到李女脸上,将李女眼眶打肿,李女大怒,遂向法院提出离婚。张男清醒后,向李女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喝酒,李女认为自己有些小题大做,于是向法院申请撤诉。两个月后,李女与张男在争吵中,张男不小心将李女推到地上,李女以同样理由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1.双方协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虽然法院不予受理的。但双方可以就离婚进行协商。
2.寻找新证据、新情况:可以收集一些新情况和新理由的证据,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3.六个月后,向法院重新起诉离婚。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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