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规定。应最大限度地以保障原告人诉权为出发点,不断规范审理程序。
1、告知诉权。对新收案件,被害方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未提起的,迅速与被害方取得联系,告知诉权。对明确表示放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起诉的,记录在案。对愿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因经济困难无法参加诉讼的,本着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的原则,准许原告人提交书面诉状,由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代为宣读。对不会书写诉状的,告知诉状写作格式;对于没有书写能力的,尽可能代写诉状,由原告人署名。
2、动员赔偿。承办人在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即时送达给被告人,告知其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了解其实际赔偿能力。对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通知其亲属在判决前代为交纳;对没有个人财产的,则言明利害,在坚持自愿赔偿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其亲属帮助交纳赔偿款。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即时向犯罪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达诉状,告知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动员在审理阶段积极交纳赔偿款。
3、调解。调解是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重要结案方式。要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用足调解机会,做足调解工作。对被告人及其亲属有积极赔偿意愿和较强赔偿能力的,承办人在开庭以前尽可能促成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对未能在开庭前达成协议而又有调解希望的,承办人在庭审中和庭审后应继续调解。
4、实判。对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赔偿能力与原告人赔偿要求之间相差悬殊、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承办人则力争被告人及其亲属尽最大努力交纳赔偿款,以便原告人获得一定数额的实际赔偿,被告人亦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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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样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辩护人的范围包括什么,辩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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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在法律上的表现是要求其在实施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行为超过明显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从而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防卫过当的客观要求就是要超过必要的限度和造成重大的损害才能构成防卫过当。按刑法规定当事人在实施了防卫过当后受处罚时“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下面华律网小编将带您进入防卫过当的相关知识解答,其中包括防卫过当致人轻伤、重伤、死亡,防卫过当应该负什么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是什么,防卫过当的量刑标准,防卫过当辩护词怎么写等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对防卫过当有更全面的了解。
刑罚种类刑法罪名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犯罪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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