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详细]
在扶养关系中,如果只有一个扶养人和被扶养人,则不存在扶养义务人或扶养权利人的顺序问题,也不存在扶养人的变更问题。而当扶养关系人有数人,扶养义务人或扶养权利人有一定的顺序时,便会出现...[详细]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详细]
对于因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的案件,受害一方可以根据人身损害后果,在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详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网址费等费用。其中教育费一般指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对于大学阶段的教育费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父母自愿承担。[详细]
2004年8月,赵某回家对妻子说自己患了性。闷拮右踩ヒ皆杭觳橐幌。经查,医生告知张女士已感染尖锐湿疣性。排慷倬跞缋缀涠。从此,张女士不断寻医治疗,但至今仍未治愈,生活非常...[详细]
底,王某(男)与孙某(女)经人介绍结婚,婚后两年孙某怀孕生下一男婴王某某。由于王某与孙某都系大龄青年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婚后又缺乏沟通加上王某常年出车在外,又经常因为点小事吵闹双...[详细]
不可以向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的规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并且,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所以第三者没有赔偿的义务。[详细]
《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我国婚姻法中所指的扶养,专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