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律师,重庆市巴南区人,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以超高分通过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拥有强的法律理论功底,执业以来, [更多]
车辆登记:如果为了表诚意必须登记在她名下,务必保留好购车发票、保险球信网体育手机版官网下载原件在你手中,作为出资证明。 更优方案:如果担心风险,建议车辆登记在你本人名下,口头或书面约定“结婚后过户给她”。这样即便分手,车辆物权仍属于你...
首先明确核心法律关系为婚姻关系解除及涉及未出生孩子的权益问题。 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现有证据情况:目前您可能缺乏关于财产分割、抚养权等方面的证据。优势在于您有权提出离婚诉求,劣...
在离婚打官司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调查双方财产情况。 核心法律关系为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主要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关于证据,若一方知晓另一方有某项财产但对方拒不提供证据时,...
【案情经过】原告邓某甲与被告谢某乙于2022年1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自2024年4月底开始分居。邓某甲曾于2025年3月起诉离婚,某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继续分居,感情未改善。邓某甲遂再次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谢某乙同意离婚,但要求邓某甲返还一半彩礼5万元及婚后转账1.9万元。潘伟律师接受邓某甲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双方婚姻状况、分居事实及财产往来情况。律师指导
【案情经过】原告周某与被告朱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被告婚前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婚后双方曾共同在某省和某市经营餐馆,有一定经济收入。2026年2月,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原告报警称在某社区遭遇家暴。随后,原告以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某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承担诉讼费。被告朱某委托郭钧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被告在答辩中否认家暴事实,指出双方真实结婚时间早于登记时间
【案情经过】原告岳某与被告阳某均系再婚,双方于2017年5月相识,2018年10月生育一女阳某甲,2019年3月登记结婚。再婚期间,被告与前妻唐某共同生育的儿子阳某乙随双方共同生活。婚后初期关系尚可,后因被告与唐某长期关系暧昧,双方经常发生纠纷。原告因心理失衡,长期虐待阳某乙并故意伤害致其死亡。2023年8月,某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原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原告被羁押在看守所,为妥善处
【案情经过】原告邓某与被告曾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曾某甲、一女曾某乙。因婚前缺乏了解,双方婚后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发生纠纷。被告多次殴打原告,致使夫妻关系恶化。2019年8月,双方在菲律宾务工期间再次发生纠纷并遭被告殴打,原告离家外出躲避,双方开始分居。2022年7月,原告曾向某法院起诉离婚,同年9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此后双方继续分居至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邓某在郭钧律师的代理